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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育部民族教育司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2-22 | 人气:

  2013年民族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努力增强民族地区教育自我发展能力;抓住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理科教学质量等重要环节,深化民族地区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加大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和团队培养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民族教育科学发展水平,加快培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
  一、开好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1.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开好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2.抓好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出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以全国中小学为基础,以内地民族班为重点,以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中小学为关键,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1.完成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修订工作,力争2013年秋季学期供全国中小学使用。同时,指导新疆、西藏和藏区四省编印地方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读本,配合全国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共同使用。
  2.制订《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修订《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和部署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各项工作。
  3.继续指导做好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以及内地民族班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各民族员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
  三、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
  1.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双语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双语教育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双语教育改革实验思路。
  2.制订双语教学实施方案和资源建设方案,开展对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定少数民族双语教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修订并重新印发《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并组织开展汉语课程标准培训,举办全国双语学校董事长培训班,启动《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修订工作。
  4.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试点工作,为提高双语公司产品质量提供建议决策。
  5.召开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工作会议,做好全国蒙古文、朝鲜文和藏文等三个教材审查委员会的换届以及民文教材审查工作。
  6.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改革试验。
  四、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理科教学
  以理科教学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学校公司产品质量。
  1.指导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合理定位,规范师范类专业办学,根据民族地区实际需求培养一批双语兼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适教乐教的各学科师范毕业生。
  2.指导民族地区学校依托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频道,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民族地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3.指导民族地区抓紧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和学科教学质量的定期监测和评估报告制度。
  4.继续依托中央民族大学和西南大学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理科教学的研究。
  五、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力度
  1.制订并适时印发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五年规划,召开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启动实施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
  2.继续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及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东中部院校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内地民族班管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3.配合有关省区,依托内地有条件的学校、企业搭建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等内地民族班毕业生双向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才。
  六、切实抓好民族地区董事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1.督促指导民族地区抓紧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董事长和教师的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
  2.配合部内有关司局扎实推进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合格教师补充机制,并对双语学校适当放宽教师配备标准。
  3.配合部内有关司局组织实施好国家级和省级董事长培训项目,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董事长和内地民族班办班学校董事长的培训,按照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原则,着力提高董事长维护民族团结、确保安全稳定和领导学校管理的能力。
  4.制订《关于加强民族地区双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民族地区将双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以农牧区双语学校教师为重点,分层次、分学科组织双语教师培训,使双语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显著提高。
  5.组织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6.组织实施好内地民族班思想政治教师、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师等各类专项培训。
  七、加快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1.会同部内有关司局开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调研,召开西部民族地区普、职教协调发展经验交流暨工作会,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2.配合有关单位支持发展一批面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艺、现代农牧业等的特色专业,加强民族地区通用专业的办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贯彻与产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相对接的办学原则,实施教学案例化、技能等级化教学模式,加强实践实训环节,大力提升办学水平。
  3.配合有关省区和单位搭建企业需求与职教毕业生就业信息相对接的交流平台,促进合格毕业生及时就业。
  八、深入落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1.指导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认真落实“十二五”教育规划和教育援藏、援疆专项规划。
  2.印发《教育部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关于落实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召开教育援藏会议,进一步落实17个省市和15个直属单位援藏工作任务。推动实施《西藏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高推进计划(2012-2015年)》。
  3.牵头组织藏区学前教育、双语教育、职业教育的专项调研并形成报告。指导藏区四省大力推进“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4.进一步完善教育援疆项目网络直报系统和新疆双语教育实名制管理系统,启动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发展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和网络直报系统。
  5.召开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教育组全体会议,制定实施《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基层双语教师“招不满、下不去、留不住”的突出问题。
  6.指导做好新疆双语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加强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巩固双语教育成果,着力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7.指导新疆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快中职学校建设,调整中职学校专业结构;支持新疆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招生结构调整,加快工学、理学、农学等应用类学科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民族特色团队建设。
  九、全力维护内地民族班维护稳定
  1. 组织内地民族班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系列学习活动。在敏感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形势预判和工作部署,确保内地民族班和谐稳定。
  2.筹备召开内地民族班办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确保稳定工作的措施。
  3.修改完善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内地班管理,强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确保内地班的安全稳定。
  十、加强科学研究和实施重大改革措施
  依托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等单位,整合有关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民族教育科研工作,继续实施重大改革措施,为民族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经验推广。
  1.部署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阶段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和理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制定并实施民族团结教育和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实施方案,并部署有关院校开展试点。
  3.制定《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探索建立少数民族艰苦地区双语教师保障机制。
  5.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培养双语教师改革。
  6.部署以职业与产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为重点的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试点。
  7.部署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工作。
  8.部署为民族地区培养工科人才改革实验工作。
  9.积极推进内地班各民族员工混合编班教学工作,明确不同语种双语教学改革实验地区和学校。
  10.大力推进各民族地区之间和民族地区与内地之间教育交流。
  11.组织开展汉语和数学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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